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理解。
清明节作为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是祭奠逝者、缅怀英烈、寄托哀思的重要日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助力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让孩子们过一个安全、文明的节日,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各项安全教育。
一、倡导文明新风,提倡文明祭扫
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和网上祭祀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变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树立环保意识,提倡鲜花祭祀,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尚。倡导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礼葬的新观念,提倡老人在世多孝敬,离世祭祀不攀比。倡导从俭办丧、节俭祭扫,不搞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
二、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仍不可放松。建议家长开展网上献花、网上祭拜、网上扫墓等简约文明的扫墓方式,提前或延期祭扫、错峰祭扫、预约祭扫,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复。在殡仪馆、公墓等祭祀较为集中的场所,要自觉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等必要性防控措施。
三、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
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家长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注意加强对孩子的防火安全教育,帮助自己及家人树立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严禁在林区从事焚烧香蜡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火把照明、玩火等活动,坚决防止因祭祀活动而引发森林火灾。家长应懂得造成火灾事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教导学生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如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带火种入山,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共同维护森林草原安全。
森林草原防灭火“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2.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3.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四、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运营及超员、超载、超速车辆,禁止学生搭乘或使用摩托车、网约车等,请您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学生外出或返校时勿乘坐或使用上述车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五、做好防溺水教育
学校禁止学生私自到江、河、湖、塘等水域玩耍、垂钓、游泳。清明节以后,天气逐渐变热,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谨防溺水事故发生。告诉学生如遇溺水事件,要智慧救援,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及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大声呼救并拨打110。
六、做好外出人身安全教育
家长应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教育孩子不到危险场所游玩,对孩子要做到知外出事由、知外出地点、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学生不得未经家长允许在外留宿,一旦遇到陌生人搭讪要提高警惕,避免跟他们聊天,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物和饮料。外出期间一旦发生任何意外,须立即告知家长或报警,以迅速求得帮助。
七、季节交替,做好饮食安全和预防传染病教育
现在是季节交换之际,各种流行疾病多发,要预防孩子感染流感、手足口病、红眼病、水痘等。当孩子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请一定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报告班主任。给孩子吃清洁干净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孩子的饮食安全,提醒孩子勤洗手,防止病从口入。重视食品安全,讲究卫生,禁止孩子吃街边的小吃和不干净的食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杜绝餐饮浪费现象。
亲爱的家长朋友,落实安全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我们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文明的方式来追思先人、寄托哀思,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文明殡葬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携手与共,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让孩子在人生道路上茁壮成长。
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