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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七中关于教师节、中秋节期间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的廉政提醒11条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2-09-10 点击率:3836

我校广大干部职工:

值此教师节、中秋节来临之际,学校党委、纪委向奋战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岗位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祝贺!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1.不收受学生家长(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礼物等;严禁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等;不主动要求、暗示学生家长送礼、组织娱乐活动或请吃等。

2.不得利用节假日违规办班补课或者组织介绍学生参与办班补课。

3.在学校的物质采购、工程修缮建设等项目的过程中要做到合规、合法、公开、公平、透明。

4.公职人员婚、嫁、娶等必须进行事前和事后双报备,丧事事后必须报备。防疫期间严禁举办和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5.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当模范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出国(境),非必要不出攀,离攀履行报备手续。

6.教师等公职人员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

7.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不得违反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8.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利用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严禁公款享乐奢靡,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党员干部应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9.提高节假日安全防范意识,警惕电信诈骗,如接到中奖、转账汇款等电话,不要慌张,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保持冷静的头脑。

10.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相关规定,严控火源,不违规野外用火,并做好家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教育引导工作。

11. 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严禁出现随地吐痰、乱堆乱弃、横穿马路、污言秽语等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文明形象和师者尊严,并自觉约束好家人传承好家风。

   中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委员会

中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