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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委员会公开选聘3名科级干部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2-01-05 点击率:13360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促进学校管理工作上台阶,学校党委决定,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在市委编办核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面向全校选聘1名正科级干部和2名副科级干部。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攀枝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以岗位责任制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和支持学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管理有方、年富力强、乐于奉献的教职工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上来。不断加强中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学校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三、选聘岗位及职数

(一)正科级岗位职数1个

课程指导中心主任1名;

(二)副科级岗位职数2个

1.德育科副科长(兼团委书记)1名(本岗位是为了完备2021年7月干部选聘相关组织程序);

2.人事师培科副科长1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学生健康成长规律。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当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4.在攀枝花市工作时间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干部可以申报副科级岗位;在副科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副科级干部、或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工作,或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的干部可以申报正科级岗位。

5.原则上选拔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年龄应是1982年以后出生。

6.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岗位条件

1.为适应新教材和新高考改革,竞聘课程指导中心主任正科级岗位的干部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工作、或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两年,具有教育、教学和课程管理方面的经验者优先。

2.本次德育科副科长(兼团委书记)岗位是为了完备2021年7月干部选聘相关组织程序。竞聘德育科副科长(兼团委书记)岗位的干部,年龄应低于35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现任班主任。

3.竞聘人事师培科副科长岗位的干部,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三年。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鸿

员:汪建明、谢子明、阎东、代座城

下设干部考察工作组,汪建明同志兼任工作组组长,杨雷、田竞、乔剑英、杨建波、何太飞、孙长贵、李萌、邓瑶、刘应军为成员。主要负责中层干部选聘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任职考察等日常工作。

(二)宣传发动

2022年1月5日,宣布选聘中层干部工作方案,号召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在校园网公布选聘的职位和条件。

(三)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7日。报名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办法。由组织推荐的,应征求本人意见。报名时需填写《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每位竞聘者只能报名竞聘1个岗位,并表明是否同意调配。

如果出现岗位无人报名等情况,由学校党委决定是否调配。

(四)资格审查

2022年1月8日,由学校中层干部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五)公开演讲与测评

1月12日召开学校教代会,符合资格条件的竞聘人员在大会上作竞聘演讲。教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荐、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竞聘者的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七)组织考察

由学校中层干部考察组对学校党委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八)确定拟任人选

学校党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考察结果和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批。

(九)任命

经市委教育工委审批同意,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六、相关问题的说明及要求

(一)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校党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任用。

(二)学校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新提拔的副科级、正科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三)中层干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可以免职或终止任职。

⒈本人要求辞职的;

⒉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

⒊本人在任职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⒋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

⒌因组织原因岗位变动的;

⒍其他原因必须解聘的。

七、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用人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决遵照执行中央、省、市的纪律规定。对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竞,对搅扰破坏竞、干扰影响竞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党委。

中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