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促进学校管理工作上台阶,在市委编办核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学校党委决定面向全校选聘4名八级A岗领导干部。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攀枝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中共攀枝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为指导。工作中,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注重实干担当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管理;
(六)民主集中制管理;
(七)依法依规办事。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以岗位责任制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和支持学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信念鉴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教职工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上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三、竞聘职数
非定向推荐八级A岗领导干部4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市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创新意识强,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勤于学习、勇于探索,能够立足岗位切实推进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人民至上,情系民生,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5.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
3.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满2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3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放宽第2项规定的工作年限限制。放宽任职资格的,应当从严掌握,并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人员,应具有第3条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其中,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还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鸿
成 员:李刚、蔡晓晗、吴俊、赵均勇、戴德生、牟厚均
下设干部考察工作组,蔡晓晗同志兼任工作组组长,抽调党办、行办、纪检组相关人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主要负责中层干部竞聘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任职考察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
宣布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号召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在校园网公布竞聘的职数和条件。
(三)公开报名
我校凡符合竞聘选拔条件的教职工,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条件,填写《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校党委。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将结论报校党委进行专题研究并公示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竞聘上岗全过程。
(五)公开竞聘
组织召开学校教代会,符合资格条件的竞聘人员在大会上作竞聘演讲。
(六)会议推荐
召开推荐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代会成员根据竞聘者的能力和素质,开展会议推荐,现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推荐中,得票未超过半数的不得列为拟提拔对象。
(七)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组向校党委反馈会议推荐情况,由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八)发布考察预告及考察对象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发布考察预告,并进行考察对象公示,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举报要求,以及考察组联系电话、反映意见的方式和时限等。考察对象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实施考察
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后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1.个别谈话。参加考察谈话人员范围: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代会代表。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合格及以上等次得票之和低于60%的,或不合格等次得票高于15%的,不得列为拟提拔对象。
3.延伸考察。对在现工作岗位任职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应进行延伸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4.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对干部工龄、年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身份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5.同考察对象进行面谈。面谈由考察组组长主持,考察组全体成员参加。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6.考察组综合分析推荐考察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十)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方案,形成考察报告。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批。
(十一)任职
经市委教育工委审批同意,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任职,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领导人员所在事业单位本级内设管理机构以及分管联系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负责工作。
(二)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用人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决遵照执行中央、省、市的纪律规定。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注:1.工作简历栏要从参加工作前一个学习情况开始填写,并写清楚职务变化的年月;
2.民主党派成员,在备注栏注明;
3.本表一式一份,须贴近期同底片两寸免冠彩色照片或者电子照片;
4.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扫描件一份,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原件备查);
5.本表可在校园网下载或在学校办公室领取,本表填好后交到党办李翠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