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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中关于五一节期间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的廉政提醒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3-05-04 点击率:2045

我校广大干部职工:

值此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校党委向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岗位上辛勤付出,努力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祝贺!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1.不收受学生家长(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礼物等;不主动要求、暗示学生家长送礼、组织娱乐活动或请吃等。

2.不得利用节假日违规办班补课或者组织介绍学生参与办班补课。

3.在学校的物资采购、工程修缮建设等项目的过程中要做到合规、合法、公开、公平、透明。

4.公职人员婚、嫁、娶等必须进行事前和事后双报备,丧事事后必须报备;拒绝高价彩礼,提倡移风易俗。

5.教师等公职人员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

6.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不得违反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7.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当树立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新风尚,爱护环境,文明出行,遵规守纪,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8.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当模范建设家风家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廉洁自律等观念融入家风家道中。

9.提高节假日安全防范意识,警惕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不得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和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保持头脑冷静。

10.教师等公职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相关规定,严控火源,不违规野外用火,并做好家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教育引导工作。

中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委员会

中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