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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告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1-09-15 点击率:3664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2021年秋季学期收费范围、项目及标准通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小学阶段收费标项目及标准

1.课后服务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攀发改价格〔2019〕34号规定,该项费用属服务性收费,标准为4元/生.课时,本学期预收382.8元/生,学生自愿缴费,期末按实际课时结算。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收费标准为:380元/生·年。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该项目属于代收费,学生自愿缴费,收费标准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攀医保[2021]46号)执行。

(二)初中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

1.住宿费(公寓):收费标准为600元/生·期。根据攀发物价[2011]11号规定,住宿费只对住校学生收取;

住宿费(一般):收费标准为450元/生·期。参照攀发物价[2011]11号执行,住宿费只对住校学生收取。

2.课后服务费

标准为4元/生.课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攀发改价格〔2019〕34号规定,该项费用属服务性收费,本学期预收360元/生,学生自愿缴费,期末按实际课时结算。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收费标准为:380元/生·年。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该项目属于代收费,学生自愿缴费,收费标准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攀医保[2021]46号)执行。

4.教辅材料费

本学期预收200元/生·期。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学生自愿购买本市选定的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教辅材料,学校统一代购,按实代收取,期末结算。

二、普通高中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我校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460元/生·期

2.住宿费

住宿费(公寓):收费标准为600元/生·期。根据攀发物价[2011]11号规定,住宿费只对住校学生收取;

3.教材费

本学期预收300元/生·期。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学生自愿购买本市选定的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学校统一代购,按实代收取,期末结算。

4.作业本费

本学期预收30元/生·期。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统一代购,按实代收取,期末结算。

5.教辅材料费

本学期预收:670元/生·期。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学生自愿购买本市选定的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教辅材料,学校统一代购,按实代收取,期末结算。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收费标准为:380元/生·年。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该项目属于代收费,学生自愿缴费,收费标准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攀医保[2021]4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