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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市七中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2-07-08 点击率:1669

近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市七中被授予“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我校李翠兰老师被授予“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市民族中学)现有教职工484人,少数民族46人;在校学生5136人,少数民族学生624人,以彝族学生为主。在40年的办学历程中,我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始终坚持把搞好民族团结、提升民族学生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开设民族常识课、加强实践体验、帮助民族学生和家庭、突出民族体育特色是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亮点。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先后获得了“市第六次、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成立了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核心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任组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李翠兰,中学高级教师,德育科科长。多次承担市内外公开课和讲座;先后撰写发表多篇论文,并参与3部著作的编写;承担或主持多项省市级课题。教学业绩突出,教科研能力强,2018年被评为攀枝花市第八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19-2021年度攀枝花市中学生物名师工作室成员,2022年评为攀枝花市第二批青技人才。作为学校德育科科长,她在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有效促进了我校学生民族融合和团结。

一是落实国家、省、市对民族学生的资助政策,将惠民措施做细做实,确保每一位困难少数民族学生享受到资助,解决学习的后顾之忧。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与民族传统节日、民族体育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文体活动的德育载体功能,通过校园艺术节、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增强对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三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共筑中国梦。积极动员少数民族学生参加红歌传唱、红色诗歌朗诵、爱国主义征文比赛、参观爱国主义实践教育基地、主题团队会等爱国主义活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并依托三线建设博物馆、三线建设历史遗迹和三线建设英雄纪念碑等教育载体,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实地参观,瞻仰遗迹,感悟攀枝花三线建设的艰辛与成就,引导学生热爱家乡,扎根家乡,建设家乡。